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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使用权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的权利,与享有者特定的身份相联系,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无权取得或变相取得,你们双方的买卖行为都是无效的...
不合法。所谓小产权房,其实就是无产权房,它的产权得不到国家的承认,根本就不能买卖的。所以,购买小产权房是一种得不到法律保障的行为。原则上,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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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开全部关于农村房屋的买卖问题,目前确实个头疼的问题。我们国家的土地是两种所有制:国家所有制、农村集体所有制。农村就是集体所有制土地。关于集体所有制土地的建设用地使用问题,我国土地法规定就只有四种情况:兴办乡镇(村)企业、村民建设住宅、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就是说,只有在这四种情况下,才可以使用农村的建设用地。否则,是不能使用土地搞建设的。所以,你不是本村村民,要想取得农村土地中的建设用地,只有投资乡村企业或者投资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如果你通过投资乡村企业而取得农村建设用地,然后再通过批准建房,便可取得集体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而且,这房屋、土地的权利,可以通过企业产权交易的程序发生转移。并且,可以抵押等充分发挥物权。但你想通过购买农村住宅房屋,而你又不属于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这种情况,你的房屋买卖合同是无效的。原因是:宅基地是分配所得,只能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转移。我国《房屋登记办法》第八十七条明确规定,申请农村村民住房所有权转移登记,受让人不属于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不予办理。
村民征地补偿款由村集体经济组织领取,领取后按照规定召开村民会议,在所有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内部平均分配此款。土地是农民使用的,直接发放给农民;土地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发放给集体经济组织。
土地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土地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第一款里面的一处宅基地是指符合规划的一处宅基地,现在再违反宅基地规划盖房的,政府可以强制拆除建筑物对宅基地进行调整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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