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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十条,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
男女双方如果只存在同居情形,并且房产在同居期间双方(包含双方父母)共同出资购买,法律并没有明确的规定处理办法,是按共同财产处理还是按借款或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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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十条,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一方向另一方索取的财物,可参照最高人民法院〔84〕法办字第112号《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 8)条规定的精神处理。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 第十条 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一方向另一方索取的财物,可参照最高人民法院〔84〕法办字第112号《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 8)条规定的精神处理。
1.本案中,你们同居期间共同买的房子属于双方共同财产,你们可以协议处分该房屋。2.如果你们想把该房屋给你们的孩子,有三种方式可供选择:(1)到公证处办理房屋赠与公证,等日后孩子成年,可以自己和父亲去办理过户手续;(2)父母和孩子一起到房管局签署确认书,并带齐相关材料,办理过户手续;(3)依正常的房屋买卖手续,将房屋过户到孩子名下。3.以上方式所需的费用不一,具体以你所在地区政府的指导政策为准,你们可以权衡择一。
1.孩子名下的房产原则上产权人就是小孩,夫妻双方均无权处分,也就不可请求分割。 2.获得孩子抚养权的一方则获权和孩子一起居住在这套房子里,但是另一方不得请求分割,更不能以放弃房子产权为理由拒绝支付抚养费,否则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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