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股权受让价格不合理,不一定导致协议无效。但如果具有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等可撤销情形的,则当事人可以申请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撤销。被撤销后的股权转...
一般情况下,当事人没有签订转让协议,有口头约定的,该转让也发生效力。根据《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不考虑虚假的意思表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等情形,公司成立期间当事人签订的股份转让协议有效,但此时公司正处成立过程中,股权转让协议能否履行具有不确定性,受让方可待股权转让及变更登记手续等无法履行事实出现之后寻求法律途径解决。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条,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有效。股权转让是公司股东收回投资、解除股东身份的一种方式。在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中,股权转让也是一种常见的民事行为。股权转让一般通过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在协议中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实现股权转让的行为。与其他协议相比,股权转让协议是指公司股东将股权转让给公司以外的行为。无论是内部转让还是外部转让,股权转让行为都需要转让方获得公司其他股东的同意,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放弃优先受让权时对协议双方产生约束力。这里的股权转让仅指有限责任,如涉及外资、国有企业和其他相关部门的股权转让。
一般情况下,当事人没有签订转让协议,有口头约定的,该转让也发生效力。根据《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第一百三十七条第一款规定,以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相对人知道其内容时生效。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14人已浏览
191人已浏览
153人已浏览
25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