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要处罚。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少量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二条【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幼苗罪】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携带少量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携带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七十一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非法种植罂粟不满五百株或者其他少量毒品原植物的; (二)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少量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的; (三)非法运输、买卖、储存、使用少量罂粟壳的。有前款第一项行为,在成熟前自行铲除的,不予处罚。 《刑法》 第三百五十二条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幼苗罪 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根据本款规定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即构成非法种植毒品罪: 1.一种植罂粟五百株以上不满三千株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大的”。根据这一规定,该罪的起刑数量标准是种植罂粟五百株。值得注意的是,这里只规定了种植罂粟的量刑数量标准,而对于其他毒品原植物量刑标准只规定了“数量较大”。这样规定是由于在我国境内出现的非法种植的毒品原植物的情况中,主要是罂粟;另外,由于其他毒品原植物的情况各不相同,相当复杂,也难以在法律中都规定具体数量。 2.“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种植的”是指过去曾因为种植罂粟等毒品原植物被公安机关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或者强制铲除过,也包括被依法追究过刑事责任,又再次种植毒品原植物的。在这种情况下,只要再次种植的,无论种植毒品原植物多少,都构成犯罪。 3.“抗拒铲除的”是指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行为人,在公安机关或者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强制铲除这些毒品原植物时,使用暴力、威胁、设置障碍等方法拒不铲除的。
必须受到惩罚。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少量未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和幼苗的,可以在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处以3000元以下罚款的情况较轻,处以5日以下拘留或500元以下罚款。根据《刑法》的规定,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未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和幼苗,数量大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留或管制、处罚金。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28人已浏览
300人已浏览
432人已浏览
18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