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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对已改...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对已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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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有两处宅基地的农民来说,把户口本分开就是最好的办法,这样无论是所有权还是经营权都不再有争执,而且法律上也可以得到认可。农村家庭一般都有兄弟好几个,而每个人成家之后就可以单独弄一个户口本,这样有几个兄弟就有几个户口本,也就可以拥有几处宅基地,所以如果你家有多余的宅基地也不用担心。
1.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2.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村民个人是不允许拥有多处宅基地的。如果因为子女长大需要单独空间的,只要年满18周岁,就可以独立分户申请改扩建。 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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