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哺乳假一年(宝宝出生后一年计算),可以享受每天两次0.5小时的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为1小时。提前一小时下班或晚上班1小时(哺乳假含人工喂养)。...
1、没有! 2、女职工哺乳期,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小时哺乳时间,并不是假期。休带薪年休假期间不出勤,无需安排哺乳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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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争取看看,如果公司没有哺乳假的先例,可以亲自找领导谈谈,哺乳假不是法定必须给的,也不是病假,不需要开具病假条,只要写份申请提交就可以了。所以有很大可能是领导本人就不知道有这个假,或是现在的人力资源部作为资方的代表经常会站在资方的立场上,拒绝掉很多劳方应享受的权利。扯远了,主要就是人资拒绝,就找领导谈,把你的想法,困难,国家相关规定提供给领导,权利都是自己争取来的!另外,如果我没记错,哺乳假是产假结束后六个半月。
哺乳期跳槽同样有哺乳假。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哺乳未满1岁婴儿的女职工,使用者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安排夜班劳动。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
新修改的省条例删除了晚婚晚育奖励假的规定, 意味着2016年1月14日以后登记结婚的夫妻,不再享受晚婚假待遇。但2016年1月14日之前已经办理登记结婚手续,尚未休晚婚假的夫妻,仍可享受晚婚假待遇。 2016年1月1日以后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不再享受法定产假后的哺乳假待遇。按照新修改的省条例规定,2016年1月1日以后符合规定生育的夫妻,不论生育第几胎,女方都可以在法定产假期满后再享受30天的奖励假待遇,男方可以享受15天的护理假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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