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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由于保管不善或其他原因丢失或被盗空白发票的,应立即向主管税务机关书面报告,并附有关部门证明材料到主管税务机关发票管理部门申报办理有关手续...
1.根据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规定,纳税人一旦丢失空白专用发票,应该自发现丢失发票的当日向税务机关书面报告,并且要登报声明作废。 2.所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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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说一下三种补救方法: 1、挂失止付。是失票人在丢失票据后采取的一种暂时的预防措施,用以防止票据被冒领或骗取。因此,失票人既可在票据丧失后先采取挂失止付,再紧接着申请公示催告或提起诉讼;也可以不采取挂失止付,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由法院在受理后发出停止支付通知,或向法院直接起诉。一般而言,丧失票据后应通知付款人挂失止付为宜,因为法院受理有个过程。 2、公示催告指票据丢失后,由失票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人民法院以公告方法通知不确定的利害关系人限期申报权利,逾期未申报者,则权利失效,而由人民法院通过除权判决宣告所丧失的票据无效的一种程序。 3、诉讼指丧失票据的失票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法院判定付款人向其支付票据金额的活动。
1,纳税人丢失空白专用发票,应根据《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一条规定:“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妥善保管发票。发生发票丢失时,应当发现丢失当天书面报告税务机关,发表声明无效。因此,纳税人丢失专用发票后,应按规定程序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汇报。纳税人丢失专用发票的纳税人姓名、发票份数、字轨号码等,向主管税务机关指定的报纸等媒体发表声明无效,填写《发票丢失盗窃登记表》,将IC卡带到国税主管机关办理电子发票的退货或无效手续。税务机关丢失专用发票的纳税人,根据《发票管理办法》第36条《违反发票管理法规行为包括(5)未按规定保管发票》的,税务机关命令期限修正,可处1万元以下罚款。2,纳税人丢失空白普通发票后,必须按规定程序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报告,丢失普通发票的纳税人必须自行到辖区内的地级市报刊上刊登“丢失声明”,然后填报《发票丢失被盗登记表》,持IC卡到国税主管机关办理电子发票退回或作废手续。税务机关对丢失空白普通发票的纳税人,可以按《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违反发票管理法规的行为包括:(五)未按照规定保管发票的”情形,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空白票据是由于出票人出票时应记载的事项未记载完全,将票据上其他应记载项目,全部或一部分授权他人完成的票据。票据上有必须要有绝对应记载事项的欠缺才可能构成空白票据。空白票据仍然是有效的支票。 空头支票是指支票持有人请求付款时,出票人在付款人处实有的存款不足以支付票据金额的支票。票据法规定支票的出票人所签发的支票金额不得超过其付款时在付款人处实有的存款金额。出票人签发的支票金额超过其付款时在付款人处实有的存款金额的,为空头支票。禁止签发空头支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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