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及时申请复核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2008年)规定,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
1、及时申请复核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2008年)规定,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下来后起诉需要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写起诉状确实很困难,可以口头起诉,人民法院记录,通知对方当事人。起诉书应注明原告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职场、地址、联系方式、法人或其他组织姓名、地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二)被告姓名、性别、职场、地址等信息、法人或其他组织姓名、地址等信息(三)诉讼请求和根据的事实和理由(四)证据来源、证据人姓名和地址。
交通事故责任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来认定。(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1、及时申请复核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2008年)规定,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还需要注意的是,可以要求查验处理道路交通事故的交通警察的上岗证书或专业资格证书,是否已经取得相应等级的处理道路交通事故资格。 2、积极举证证明 对于复核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没有及时申请复核,这种情况下,若各方起诉至法院,此时还可以进行救济。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在民事诉讼中对“交通事故认定书”提出异议的,应当提供相反的证据或理由,并承担结果意义上的举证责任。如果当事人一方戒双方无相反的证据或者足以推翻其结论的理由,“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应当成为人民法院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53人已浏览
134人已浏览
122人已浏览
7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