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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散居孤儿是指失去父母、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比如父母双亡,由亲属养育的儿童。(说明:死亡情况依据死亡证明或法院宣判等确认)。根据《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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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政策规定,社会散居孤儿是指失去父母、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比如父母双亡,由亲属养育的儿童。(说明:死亡情况依据死亡证明或法院宣判等确认。)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是指父母无力履行抚养义务的儿童,比如父母双方无抚养能力、无劳动能力、正在接受改造、父母一方死亡另一方失踪(或一方改嫁)等导致儿童无人抚养的。事实无人抚养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补助政策文件依据:《重庆市民政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建立事实无人抚养困境儿童生活补贴制度的通知》(渝民发[2012]116号)和《重庆市民政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事实无人抚养困境儿童生活补贴发放工作指南的通知》(渝民发[2012]132号)
申请办理流程如下 1.申请。填写《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申请表》1份,到村(居)委、镇(街)各级部门审核盖好公章。 2.受理。村(居)委会收到申请人的有关申请材料后,入户调查核实,出具有关证明材料在15个工作日内审批报镇(街)审批。 3.初审。镇(街)社会事务办审核上报的申请材料,通过入户调查、信函索证等方式,对申请人的家庭经济状况进行调查核查,对申报不符合条件的退回村(居)委会重新核实,符合条件的在15个工作日审批签署意见,报送市民政局审批。 4.审批。市民政局对上报材料进行审批,对不符合条件的退回镇(街)社会事务办重新核实,符合条件的在15个工作日作出审批意见,并在10日内录入全国儿童福利信息管理系统三级审核通过后才统一发放保障金,保障金通过社会化方式发放。
关于童工的规定如下:童工是指16岁以下的儿童或少年工人,用人单位在招用人员时必须核实被招用人员的身份证,不得录用16岁以下的未成年人,除文艺、体育、特种工艺单位外。非法招收童工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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