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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七十九条禁止证券公司及其从业人员从事下列损害客户利益的欺诈行为:(一)违背客户的委托为其买卖证券;(二)不在规定时间内向...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七十九条禁止证券公司及其从业人员从事下列损害客户利益的欺诈行为:(一)违背客户的委托为其买卖证券;(二)不在规定时间内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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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七十九条禁止证券公司及其从业人员从事下列损害客户利益的欺诈行为:(一)违背客户的委托为其买卖证券;(二)不在规定时间内向客户提供交易的书面确认文件;(三)挪用客户所委托买卖的证券或者客户账户上的资金;(四)未经客户的委托,擅自为客户买卖证券,或者假借客户的名义买卖证券;(五)为牟取佣金收入,诱使客户进行不必要的证券买卖;(六)利用传播媒介或者通过其他方式提供、传播虚假或者误导投资者的信息;(七)其他违背客户真实意思表示,损害客户利益的行为。欺诈客户行为给客户造成损失的,行为人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你的描述,应该是遭遇到了经常发生的假借邮箱诈骗案件。该类型案件已经发生多起。嫌疑人使用手段为盗取他人邮箱,以变更收款账户,骗取客户尾款。你们在深圳报警,警方是否有查封到收款账户内的款项,有需要,可以立即联系律师具体咨询。对方是否出货,要判断你方是否已经履行了付款义务。如果没有履行至供应商指定账户,对方是有权不出货的。
公司法人私自挪用账户资金可以要求其如数归还,如果造成损失的可以要求赔偿损失,如果章程中有规定相关处罚的按照章程规定处理。此外挪用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构成刑事犯罪的,依法可以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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