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羁押时间不可以折抵缓刑考验期,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法律规定,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有期...
羁押不可以抵缓刑的刑期。羁押只可以抵扣管制、拘役及有期徒刑刑期。 我国《刑法》规定,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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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羁押时间不可以折抵缓刑考验期。 2、能折抵刑期的必须是犯罪嫌疑人最终被判处了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等相关刑罚,而缓刑的考验期是从法院的判决书生效以后开始计算的,如果考验期内没有任何违法行为,是可以不执行原判罚的,所以羁押时间不可以折抵缓刑考验期。
不可以。对于犯罪分子在判刑的时候被宣告缓刑的情况,虽然之前其有被先行羁押的情况,但由于缓刑情况特殊,并非是刑事处罚,而是处罚制度,因此并不能将之前被羁押的期限用来折抵缓刑日期。《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若缓刑被撤销执行原判刑罚,在看守所羁押的时间可以折抵刑期。
羁押时间可以折抵刑期《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一条【管制刑期的计算和折抵】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四条【拘役刑期的计算和折抵】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七条【有期徒刑刑期的计算与折抵】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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