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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羁押期不可以折抵缓刑期,羁押后如果判缓刑,被羁押的时间是不可以折抵缓刑考验期的。 2、羁押的期限应当从法院判决之日开始计算。 3、羁押期...
缓刑折抵羁押期,缓刑期限应当从法院判决之日算起。缓刑称暂缓量刑,也称为缓量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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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判处缓刑不能折抵拘留时间。折扣的具体规定是:判决管制的,拘留一日折扣刑期二日;判处拘役的,判决执行前先行羁押的,拘留一日折扣刑期一日;判处有期徒刑的,判决执行前先行羁押的,拘留一日折扣刑期一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一条【管制刑期的计算和折抵】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第四十四条【拘役刑期的计算和折抵】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第四十七条【有期徒刑刑期的计算与折抵】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在法院还没有正式宣判之前,为了办案先将犯罪嫌疑人给羁押起来的这种制度,也是为了防止犯罪嫌疑人逃跑,但在羁押之前基本上就已经掌握了相关的犯罪证据了,未羁押之前侦查期限不受限制,只要已经羁押了嫌疑人,就要在法定羁押期限内完成侦查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一条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四条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七条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整体而言,对犯罪嫌疑人逮捕以后侦查羁押的期限有所限制,如果法定程序延长羁押期限后还是不能完成侦查工作的,公安机关就应该变更成为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但一般司法机关都会在法定羁押时间内完成相应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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