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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寓拆迁按照以下标准进行补偿: 一、搬迁费。如果出租人与承租人对该费用的处理有约定的,则按约定处理;如果没有约定的该费用会给承租人。 二、临...
(一)房屋拆迁补偿计算标准 (1)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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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寓拆了的赔偿,根据法律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每个地方的拆迁补偿标准是不一样的,政府部门会根据当地的拆迁管理办法进行估算、赔偿。您可以查看拆迁公告的具体规定,也可向当地土地部门咨询。如果有异议,可以申请行政裁决。 拓展资料: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房屋拆迁补偿一般包括两类: ①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②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第一,搬迁费。出租人与承租人约定处理费用的,按约定处理;如果没有约定,费用将交给承租人。 临时安置补助费;这个费用是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在过渡期内自行安排住所所所需的费用。 第三,停业损失。费用根据拆迁给承租人造成的实际损失确定。 第四,补偿添加物品。承租人改进或者增加的物品,拆迁时应当赔偿承租人的这部分费用。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和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措施,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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