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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说,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按一般共同财产处理。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是指由双方共同管理、使用、收益、处分,以及用于债务清偿的财产, 主要包括:...
如果双方没有领取结婚证,以夫妻名义一起生活的,即使在民间办理了结婚酒席,也是同居关系,我国并不承认事实婚姻。 根据法律规定,没有办理结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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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8条:“人民法院审理非法同居关系的案件,如涉及非婚生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问题,应一并予以解决。具体分割财产时,应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程度,妥善分割。”和第10条:“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的规定,本案双方当事人确属同居关系,其同居期间取得财产应以共有财产处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
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当事人同居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和生产、经营的收益以及因继承、赠与等合法收入,原则上归其本人所有;双方同居期间共同购置的财产或有共同经营的收入,应当按照双方的出资份额、所作贡献等公平合理地予以分割。
1、分割同居期间的财产的案由是“子女抚养纠纷”,或者“财产纠纷”,或者“由同居引起的子女抚养和财产纠纷。 2、理由是:解释(二)第一条明确规定:“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 3、同居财产是指男女双方或一方在同居期间取得的合法收入或财产。包括:公民的收入、房屋、储蓄、文物、图书资料、林木、牲畜、家禽、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和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其他生产资料、生活资料。同居财产分割纠纷答辩状,对于当事人权益的维护有着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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