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从理论上讲,代通知金的立法本意是保障员工在用人单位行使法定的劳动合同解除权时的利益,即在员工不存在主观过错的情形下,用人单位行使法定的合同解...
代通知金的支付情形是法律明确规定的,你问双方协商不成还需支付代通知金吗,如果他根本不满足法律所规定的,就没有必要支付...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公司与员工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支付代通知金;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代通知金只有在符合以下情形之一时才可能予以支付: 第一种:员工医疗期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需注意: 1、医疗期满后不能直接辞退,需要判断是否从事原工作; 2、如果不能从事原工作,需要另行安排工作; 3、员工也不能从事另行安排的工作,才能辞退。 第二种:不能胜任工作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需注意: 1、不能胜任工作,不能直接辞退; 2、需要对员工进行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 3、培训完或调整了工作岗位后,员工还是不能胜任工作,才能辞退。 第三种: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需注意: 1、必须存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事实,一般来说,指企业搬迁、组织结构发生重大调整、内部组织撤并等,导致原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 2、企业应就原劳动合同的变更进行协商; 3、协商不成,方能辞退。 如果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代通知金也不是必须支付,企业有选择权: 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即,10月1日通知,10月31日解除劳动合同; 或者 支付“代通知金”,即,10月1日通知,10月1日解除劳动合同。 除了以上情形,法律再无规定必须支付“代通知金”。
在实践中,不少用人单位在与员工协商解除时,也多给员工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金。其实,按照《》的规定,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需要提前通知劳动者,因此,也不需要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金。只要协商一致,可以马上解除劳动关系也可以协商劳动合同再履行一段时间后解除,即对于劳动关系的解除点双方可以以约定的的方式进行设定,解除日可以是协商当日,也可以是协商日后的某一天。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99人已浏览
82人已浏览
106人已浏览
15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