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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有关法律的规定,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负责管理及受理国外申请人注册商标审定的商标申请类型具体如下: 1、普通商标(商品商标,服务...
(1)申请集体商标或者证明商标注册的,应当在申请书中声明,同时附送主体资格证明及该商标的使用管理规则。 (2)以三维标志(立体商标)申请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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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商标的构图形式来分类,可分为文字商标、图形商标、图形与文字组合商标。 (2)根据商标的用途和作用来分类,可划分为商品商标和服务商标。 (3)根据商标拥有者、使用者的不同来分类,可划分为制造商标、销售商标、集体商标。 (4)根据商标的管理来分类,总体上可划分为注册商标和未注册商标。 (5)根据商标使用人对商标的使用动机来分类,可划分为联合商标、防御商标、证明商标。 (6)根据商标的寓意来分类,可划分为有含义商标和无含义商标。 (7)根据商标使用的方式来分类,可划分为主商标、分商标、商品群商标、具体商品商标。 (8)根据商标的载体分类,可分为平面商标、立体商标等。
服务商标又称服务标记或劳务标志,是指提供服务的经营者为将自己提供的服务与他人提供的服务相区别而使用的标志。与商品商标一样,服务商标可以由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声音和颜色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而构成。它一旦被服务企业所注册,该企业也就拥有了对该服务商标的独占专有使用权,并受法律的保护。
商标的分类共包括45类,其中商品34类,服务项目11类,共包含一万多个商品和服务项目。申请人所需填报的商品及服务一般说来都在其中了。 一、按照商标的结构划分,可以分为文字商标、图形商标和组合商标; 二、按商标的功能和用途划分,可以分为商品商标、服务商标、集体商标、证明商标、联合商标、防御商标、等级商标; 三、按商标的形态划分,可以分为平面商标、立体(三维)商标和其他形态的商标。 不仅所有尼斯联盟成员国都使用此分类表,而且,非尼斯联盟成员国也可以使用该分类表。 《商标法》第三条: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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