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临时工受工伤了有哪些待遇,根据法律的规定,用人单位的所有劳动者,不论是企业干部、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固定工、合同工、临时工,在工作过程中因工...
临时工受工伤了有哪些待遇,根据法律的规定,用人单位的所有劳动者,不论是企业干部、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固定工、合同工、临时工,在工作过程中因工...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企业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上述职工包括临时工、短期工和派遣工等各种形式形成劳动关系的职工。我国的《工伤保险条例》非常清楚的规定,只要在我国的企业,不论所有制性质、企业规模大小还是经济状况如何,都应当为其职工参加工伤保险,这里所指的职工,不论是企业的长期职工、正式职工,还是临时工、劳务工或短期派遣工,都应该有享有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这种权利是法定的,是不可剥夺的。用人单位不得以职工是非正式职工或临时工为由,拒绝为该职工办理工伤保险。该职工也可以要求用人单位为其办理工伤保险,用人单位拒绝的,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监察部门举报,要求处理。
工伤没有临时工,只要与用人单位有劳动关系,受伤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无第十六条)的规定,是否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应当认定为工伤,并按照工伤待遇获得赔偿。《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私营非企业、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个体工商户,应当按照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单位全体职工或者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临时工工伤待遇有哪些,根据法律的规定,用人单位的所有劳动者,不论是企业干部、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固定工、合同工、临时工,在工作过程中因工负伤,均应由用人单位给予,予以医疗抢救,临时工也不例外。临时工也属于劳动法律法规的保护范围,在工作中受伤理应享受待遇。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用人单位除在停工留薪期内按月支付原工资外,还应该支付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费用。具体赔偿标准和待遇如下: (一)医疗费 1、要求: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3款。 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不是必须到签有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 (二)交通食宿费 1、标准: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2、要求:医疗机构出具诊断证明,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4款。 (三)康复治疗费 1、标准: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6款。 依地方规定,康复治疗需经办机构组织专家评定。 (四)辅助器具费 1.标准:各省、直辖市工伤辅助器具限额标准。 2.要求: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 3.《工伤保险条例》第32条。 (五)停工留薪 1、标准: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2、要求: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六)护理费 1.标准:(1)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2)评定伤残后需要护理的,完全生活不能自理,按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大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 2.要求:生活护理费需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工伤职工按月享受。 3.《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第3款、第34条。 (七)伤残补助金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57人已浏览
187人已浏览
175人已浏览
18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