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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三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
行政诉讼证据有书证、物证、视听材料、证人证言、当事人的陈述、鉴定结论、勘验笔录和现场笔录。 行政诉讼的证据的作用是证实或说明行政案件的真实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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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三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被告经人民法院准许可以补充相关的证据: (一)被告在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已经收集证据,但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不能提供的; (二)原告或者第三人在诉讼过程中,提出了其在被告实施行政行为过程中没有提出的反驳理由或者证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被告对作出的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被告不提供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证据,视为没有相应证据。但是,被诉行政行为涉及第三人合法权益,第三人提供证据的除外。 第三十七条:原告可以提供证明行政行为违法的证据。原告提供的证据不成立的,不免除被告的举证责任。 在行政赔偿、补偿的案件中,原告应当对行政行为造成的损害提供证据。因被告的原因导致原告无法举证的,由被告承担举证责任。
1:在答辩期内被告不打算提交答辩状的情况下,在举证期内应该是由原告还是由被告向法庭提出痕迹鉴定的申请?也就是说,这个举证责任应该由谁来承担?答;应该由被告负举重责任,因为是被告提出签名不是自己书写。原告不可能说证据是假的,更不可能提出鉴定。2:如果在答辩期内被告提交答辩状的情况下,在举证期内应该是由原告还是由被告向法庭提出痕迹鉴定的申请?答;应该由被告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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