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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据我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生育医疗费用包括生育的医疗费用、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项目费用。具体根据本地生育保险...
一、生育医疗费报销条件 1、职工累计缴纳生育保险一年以上,报销分娩、终止妊娠、计划生育手术的; 2、职工累计缴纳生育保险未满1年以上,报销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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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生育津贴生育津贴=本单位当月平均缴费工资÷30(天)×假期天数(省市略有差异):(1)正常产假90天(包括产前检查15天);(2)独生子女假增加35天;(3)晚育假增加15天;2、生育医疗费用(1)确认生育医疗身份后就医的医疗费用,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与医院定额结算(超过1万元的部分按核定数结算)。(3)异地分娩的医疗费用,低于定额标准的,按实际报销;高于定额标准的,按定额标准报销。3、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正常分娩。流产超过7个月;上一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5%;4、一次性补贴在一级和二级医院分娩的,每人一次性补贴300元。
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方法第五条规定,女职工生育按法律、法规规定享受产假。产假期间的生育补贴由本公司上年度员工的月平均工资支付,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第六条女职工生育的检查费、生育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超过规定的医疗服务费和药费(包括自费药品和营养药品的药费)由员工个人承担。女职工生育出院后,生育引起疾病的医疗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的其他疾病的医疗费用按照医疗保险待遇的规定处理。女职工产假期满后,因病需休息治疗的,按病假待遇和医疗保险待遇规定处理。
生育保险基金对参保职工的生育医疗费(包括产前检查费、接生费、输血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和计划生育手术的医疗费用实行限额补贴。生育医疗费补贴支付标准:(2010年7月1日起执行)文件依据:关于西安市职工生育保险实行市级统筹及待遇调整有关问题的通知(市人社发〔2010〕286号)生育医疗费(包括产前检查费、接生费、输血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补贴标准:(1)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分娩或妊娠不满7个月早产的,住院分娩医疗费补贴标准:①剖宫产医疗费补贴最高不得超过6000元;②阴式产医疗费补贴最高不得超过4000元;(2)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自然流产和人工终止妊娠的,生育医疗费补贴最高不得超过1000元;(3)妊娠3个月以下自然流产和人工终止妊娠的,生育医疗费补贴最高不得超过350元。施行计划生育手术补贴标准:(1)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皮下埋植(取出皮下埋植)术补贴最高不得超过300元;(2)绝育手术补贴最高不得超过1000元;(3)输卵管或输精管复通手术补贴最高不得超过1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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