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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购的准备阶段,在并购的准备阶段,并购公司确立并购攻略后,应该尽快组成并购班子。一般而言企业并购流程管理,并购班子包括两方面人员:并购公司内...
收购公司股份的流程是,先与被收购公司达成收购协议;然后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再及时通知债权人并在报纸上公告;最后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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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新公司法,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流程如下: 一、要约收购: 1、定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投资者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达到"30%"时,继续进行收购的,应当依法向该上市公司"所有股东"(不是部分股东)发出收购上市公司"全部或者部分"股份的要约。 2、公告:收购人在报送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之日起15日后,公告其收购要约。 3、期限:不得少于30日,并不得超过60日(30≤X≤60)4、撤销:收购要约确定的承诺期限内,收购人不得撤销其收购要约。 5、变更:收购要约届满15日内,收购人不得更改收购要约条件。(经批准,可变更) 6、适用: (1)、收购要约提出的各项收购条件,适用于被收购上市公司的所有股东。 (2)、采取要约收购方式的,收购人在收购期限内,不得卖出被收购公司的股票,也不得采取要约规定以外的形式和超出要约的条件买入被收购公司的股票。 二、协议收购: 1、达成协议后,收购人必须在3日内将该收购协议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证券交易所作出书面报告,并予公告。在公告前不得履行收购协议。 2、采取协议收购方式的,收购人收购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收购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达到30%时,继续进行收购的,应当向该上市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上市公司全部或者部分股份的要约。 上市公司收购的收购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收购上市公司: 1、收购人为法人: (1)、收购人负有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且处于持续状态; (2)、收购人最近3年有重大违法行为或者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 (3)、收购人最近3年有严重的证券市场失信行为; 2、收购人为自然人:依法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五种情形
并购准备阶段,在并购准备阶段,并购公司建立并购策略后,应尽快组成并购团队。一般来说,并购团队包括两个方面:并购公司内部人员和专业人员,至少包括投资银行的律师、会计师和财务顾问。如果并购涉及更复杂的技术问题,还应聘请技术顾问。 上市公司并购方式:(1)协议收购:指收购人不通过证券交易所直接与上市公司股东达成股份转让协议,并按照协议规定的条件、收购价格、收购期限等约定事项收购上市公司股份。(2)要约收购:指收购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达到公司发行股份的30%时,通过要约收购向公司全体股东发出要约,以约定的价格购买股份,以获得上市公司的控制权。(3)管理收购:指公司经理利用贷款融资本或股权交易收购公司的行为。管理收购的结果是,公司的经营者已成为公司的所有者。(4)公开收集受让人:上市公司公开收集受让人,可以利用竞价转让的优势最大化股权转让利益。(5)一致行动人收购:是指投资者通过协议和其他安排与其他投资者共同扩大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数量的行为或事实。(6)债转股:并购方将目标公司的债权转换为股权或从资产管理公司收购上市公司的债务,然后将债权转换为股权,达到上市公司控制权的目的,实现上市公司的并购。
中国证监会受理部门依法受理上市公司并购行政许可申请文件,并按程序移交上市公司监管部门。(二)初审上市公司并购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后,审计人员从法律和财务两个角度审核申请材料,撰写预审报告。(3)反馈会反馈会主要讨论初审中的主要问题、拟反馈意见等需要会议讨论的事项,通过集体决策确定反馈意见等审核意见。(四)实施反馈意见的申请人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向受理部门提交反馈回复。(五)审计专题会议主要讨论重大资产重组申请审计反馈的落实情况,讨论决定重大资产重组方案是否提交并购委员会审议。(六)M&A重组委员会会议M&A重组委员会工作程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M&A重组审计委员会工作规程》执行。(七)落实M&A重组委员会审核意见。上市公司监管部将在会议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及其聘请的财务顾问书面反馈。申请人应当在并购委员会审核意见发出后10个工作日内向上市公司监管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材料。上市公司监管部门将审计意见的落实情况反馈给与会委员。(八)审结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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