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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实行统一管理的原则;(2)实行规划控制的原则;(3)节约和合理用地的原则;(4)依法补偿、合理安置的原则。...
一、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二、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三、合理和集约利用土地四、符合国家供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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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建设用地审批程序流程:临时建设用地是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批,在城市规划区内的临时用地,在报批前,应当先经有关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土地使用者应当根据土地权属,与有关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签订临时使用土地合同,并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临时使用土地补偿费。
(1)乡村兴办企业需要使用土地的,应当持有关批准文件,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批准权限,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2)乡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先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其他审批程序同于乡村兴办企业用地。 (3)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因为各地各省针对农村建设用地面积的规定不同,详细规定网的小编建议您去当地国土资源局了解情况,或者登陆各省国土资源局官网查询。小编再次提醒我国所有土地都属于国有土地,农村土地个人也只能在法律规定下使用,因此实际当中不要随意的使用、占用农村建设用地,以免遭受行政处罚。如果在土地实际使用中遇到问题,可向专业的律师咨询有关农村建设用地的问题。
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在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后,方可办理用地审批手续。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建设单位未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六个月内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报送有关竣工验收资料的,由所在地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限期补报;逾期不补报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湖南省行政处罚自由裁决权》这并不是一个规范性法律文件的称谓,请核实!湖南省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罚款的行政处罚,至于实施行政处罚的机关,由法律赋予其职权或者国务院、经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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