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有机产品认证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可以向国家认监委或者地方认证监管部门举报。国家认监委、地方认证监管部门应当及时调查处理,并为举...
获证产品的认证委托人提供虚假信息、违规使用禁用物质、超范围使用有机认证标志,或者出现产品质量安全重大事故的,认证机构5年内不得受理该企业及其...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进口有机产品申报入境检验检疫时,应当提交其所获中国有机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有机产品销售证复印件、认证标志和产品标识等文件。
自对进口有机产品认证委托人出具有机产品认证证书起30日内,认证机构应当向国家认监委提交以下书面材料:(一)获证产品类别、范围和数量;(二)进口有机产品认证委托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三)获证产品生产商、进口商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四)认证证书和检查报告复印件(中外文版本);(五)国家认监委规定的其他材料。
认证委托人对认证机构的认证结论或者处理决定有异议的,可以向认证机构提出申诉,对认证机构的处理结论仍有异议的,可以向国家认监委申诉。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78人已浏览
285人已浏览
3,559人已浏览
4,28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