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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出租合同已经签订,然而租房方未能按照合同履行义务,现在房主应该退还押金吗?

2024-12-06
鉴于没有对押金的性质做出明确定义,我们可以认为押金的主要功能是为了保障房屋及其内部各项财产的安全。在租期之内,如果租户由于各种原因导致房东室内设施遭受了经济上的损害,那么相应的维修费用将直接从押金中予以扣除。如果并未产生任何财产损失,那么,房东应该依照合同约定,原封不动地归还租户所支付的全部押金。 针对押金支付方,即租户这一方来说,在其未能全面履行合同时,其并无权利向房东索回已经支付的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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