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如果离婚,双方达成了离婚协议,没什么争议,可以协议离婚,去户籍地民政局办理。如果协商不成,那么可以起诉离婚。夫妻一方起诉离婚,应当在被告住所...
微信聊天约定算协议,口头协议即口头合同,是有效的。民事法律规定,订立合同的形式有两种:第一种是口头形式,第二种则是书面形式。以口头形式订立的...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在法律上对方是有责任的,不管是否自杀,犯罪嫌疑人都负有诈骗责任。由诈骗引发的后果,诈骗犯罪嫌疑人会有一定责任。在审理过程中,警方会询问诈骗的详细细节,以确认加害不是通过诈骗手段逼迫被害人自杀。在审理过程中,虽然自杀起因在诈骗犯罪嫌疑人身上,但是警方和法院会认为一个正常人不会因为被诈骗贰佰元而自杀。所以自杀者同样存在一定问题。法院和警方在审理此类案件时通常以归还并且赔偿为主。诈骗犯罪分子因诈骗导致严重后果,对其适当的进行加刑。2014年,一起盗窃案件,盗窃者在医院盗窃一笔现金后造成失窃者没能挽救回自己亲人的生命。在犯罪嫌疑人被抓捕后,对其行为表示忏悔,对家属道歉,但是因为盗窃者家中也没有钱,所以没有归还盗窃所得,最后加刑两年。根据以往情况来看,被诈骗200元而自杀,犯罪嫌疑人不见得会加刑很多。因为这起案件并不是刑事案件,派出所未必会报法院,法院也不见得会受理。只能走民事诉讼要求赔偿,法院也不见得会支持赔偿很多。
从刑事方面来说,对方是没有什么责任的。但是从情理上来说,如果是对方做事情太绝情,或者确实有负于自杀方,对方是有情理上的责任的。毕竟自杀方是主要责任,对方是次要的。因为分手次数以亿亿万计,因分手自杀的相较之下极为少见,这也说明自杀方精神或心理上极为弱势,从这个方面来说,对方就只是受到内疚这样的惩罚了,当然喽这个惩罚也是要看人品和年限的。
首先,微信聊天记录,很难拿到原始载体,也就是说,很难拿到,对方的手机,直接找你证据提交,一般的微信聊天记录,都是,手机拍照所取得的,对方的手机,不可能一直由你拿着,所以,原是在气这一块,比较难办,当然了,现在对于这个真实性啊,法官,一个是要求,原告自己举证,另外一个是,早晚会询问被告,这个例子,内容,是不是被告?自己和别人聊天的内容真实内容。 其次,关联性,微信聊天记录上,是否能够反映,是属于夫妻一方,在聊天,如何表明夫妻一方的身份?昵称,还是说,微信账号,手机号,或者,聊天内容当中,提到了人的名字,因为微信的历史,是可以随意更改的,如果一个人,拿着两个手机,再弄两个不同的微信账号,是可以玩双簧游戏的,一个人在哪里?自言自语,冒充他人,而且非常的方便,所以,不能仅凭昵称,来认定,属于夫妻一方所有,在关联性,就比较难办,很多,法院案例当中,拿着打印下来的,微信聊天记录,提交给法院,虽然帮不到内容,很精彩,对方矢口否认,说自己没有聊过,这个聊天记录不属于自己的,没有见过,在这个情况下,法院,你没有办法认定,微信聊天记录属于真实的。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522人已浏览
842人已浏览
335人已浏览
65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