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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一条“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
用人单位如果辞退员工的,应依照劳动法的有关规定,在需要支付相应的补偿金的情况下,支付给员工相应的补偿金。如果员工因为用人单位没有依照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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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用人单位按照上述第36条、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除了上述情形以外,用人单位辞退员工的,就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要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即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二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工资的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以上就是ask.com的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具体关于工厂关闭员工赔偿标准是怎么计算的的相关内容。工厂关必也是出于不得已的原因,但是如果没有提前通知,按着法律还是需要给予员工一定的补偿。如果你还有其他的问题,欢迎来ask.com咨询更专业的律师。
一、用人单位如何辞退员工 1、辞退员工要公正。 辞退的原因一般有两种:一是公司原因,如大面积裁员、组织机构调整等;二是个人原因,工作不称职、危害公司利益等。对于个人原因的辞退应当做好全面考核工作,不可偏听偏信,更不能公报私仇。对于曾经为公司做出贡献的员工,应当尽量为其寻找其它合适的岗位。辞退的公正与否,会影响到在职员工的积极性。把工作能力差、人品差的人开除,会大大鼓舞员工的士气;反之,把工作能力强、人品好的人开除,会让员工的士气在很长一段时间内走不出低谷。 2、辞退员工要公开。 员工辞退应尽量及时公开辞退理由,以免引起在职员工的胡乱猜测,影响正常的工作秩序。此外,在被辞退员工离开时应当尽量做到让他体面,领导出面召集同事为其开个送行会,在会上对其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进行总结。开送行会,不单是考虑被辞退人员,更重要的是向在职员工展示公司良好的企业文化,增加向心力。 二、用人单位除名职工时应注意什么 除名处分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除名只是一种处理形式,不是行政处分。除名的唯一条件,便是职工没有正当理由超过法定期限脱离工作岗位即旷工的。所谓旷工,是指职工未按照正常程序办理请假手续而擅自缺勤。 2、劳动合同制工人因无故旷工超过法定期限被企业除名时,劳动合同自行解除。 3、在批准职工的处分以后,如果受处分的劳动者不服,可以在公布处分以后十日内,向上级领导机关提出书面申诉。但在上级领导机关未作出改变原处分的决定以前,仍然按照原处分决定执行。也就是要给当事人一个申辩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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