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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只能跟公司协商,果如牵扯到集体户口,一般公司都会要求在一个期限内转走,因为有集体户籍的公司单位集体户籍比较紧张。r至于档案社保这个可以跟户...
首先要与公司建立劳动关系,征得公司同意,然后准备材料到公司集体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取得《户口迁移证》后到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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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户口准入政策,符合劳动、人事部门引进各类优秀和紧缺人才、调动的在职干部和工人及其配偶和未婚子女的条件办理户口迁移,由市劳动、人事部门受理,凭市劳动、人事部门出具的《调动人员户口迁移核办表》,到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公安窗口或市(区)公安(分)局开具《户口准予迁入证明》。是否符合户口迁移条件请向劳动、人事部门咨询、申报。
当事人的户口可以继续留在原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前提下),也可以参照如下办理: 1、在符合户口迁入地(原籍)的户籍准入政策、当地的集体及户主同意接收的前提下,户口可以回原籍挂靠(不改变户口性质); 2、当事人再次实现就业后,户口也可以迁入用人单位挂靠; 3、如果当事人经济条件允许的,还可以购房入户; 4、当事人具体可以事先咨询户口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工作人员,以对方的答复为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集体户口在劳动者辞职后需要转出,可以和用人单位协商转出时间,一般单位不会保留离职员工的集体户口超过一年。户籍管理是公安部门的职权范围,公安部门对于用人单位要求将其员工的户籍转回原籍的要求一般都不受理,所以对于这一问题不必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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