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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需要。总公司和分公司之间签订销售产品合同的这种行为是不合理的,因为总公司和分公司是一体的,如果是由总公司生产产品,分公司负责销售产品的话,...
公司设立异地分公司的条件是: 1、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2、分公司有固定的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3、分公司的名称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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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设立是公司设立人依照法定的条件和程序,为组建公司并取得法人资格而必须采取和完成的法律行为。公司的成立是指已经具备了法律规定的实质要件,完成设立程序、由主管机关发给营业执照而取得公司法人主体资格的一种法律事实,表现为一种法律上的状态。 公司设立是成立的必经程序,而公司的成立则是设立的法律后果或直接目的。
公司设立是公司设立人依照法定的条件和程序,为组建公司并取得法人资格而必须采取和完成的法律行为。公司的成立是指已经具备了法律规定的实质要件,完成设立程序、由主管机关发给营业执照而取得公司法人主体资格的一种法律事实,表现为一种法律上的状态。 公司设立是成立的必经程序,而公司的成立则是设立的法律后果或直接目的。
首先,你要到成立分公司所在地的工商局领表。 然后再准备好以下材料: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章程复印件、分公司经营场所证明(租的要有租赁协议,自己的要有产权证明)、任职文件(总公司任命谁为分公司负责人)。注意:有的需要盖总公司公章、分公司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因为不知道你什么地方成立。所以您最好领表的时候问清楚需要什么材料,这样就可以省很多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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