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等伤残鉴定结果出来后律师会给你计算赔偿数额。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
根据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伤残鉴定结论,你就可以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当然,如果你事发单位为你参加了工伤保险的,则应当由当地社保部门向你...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现行的《工伤保险条例》及《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对受伤后多久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工伤伤残等级鉴定)并没有明确的时间上的规定。 2.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3.一般来说,工伤职工需要等伤情稳定后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鉴定工伤等级。如果体内有钢钉、钢板一类的内固定器材的,需拆除后才可以做劳动能力鉴定(除非医生书面证明体内的钢钉、钢板一类的内固定器材不需要拆除,一直留着体内的情况以外)。 4.有什么疑问,可以直接拨打12333咨询一下当地劳动部门。
首先更正你一个错误的概念:职工的伤残等级是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而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性质不是行政机关,而是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人事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工会组织以及用人单位代表组成。对伤残等级不服要求再次鉴定的不能提起行政复议,而是向该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上一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 再次鉴定的结论为最终结论。如果职工不服的,不能再次申请鉴定。但是,如果在鉴定结论作出后一年内认为伤情有变化的,可以重新提起复查鉴定。 伤残鉴定是需要专业技术人员作出的,因此,再次鉴定的结论如何,无法发表意见。希望上面对工伤劳动能力鉴定结果出来前怎么办的解答对你有效。
一般情况是可以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八条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第三十二条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第三十八条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待遇。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357人已浏览
1,417人已浏览
320人已浏览
12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