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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由败诉一方承担。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规定,证人因履行出庭作证义务而支出的交通、住宿、就餐等必要费用以及误工损失,由败诉一方当事人...
1、证人的车补和误工费先由委托出庭作证的申请方出,之后可以要求败诉发返还; 2、证人在仲裁期间作证的证词,是否可以保留到法院---原则上是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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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证人出庭作证误工费的支付问题,在刑事诉讼中,证人出庭作证误工费;在民事诉讼中,由败诉一方当事人负担,若是当事人申请证人作证的,由该当事人先行垫付;当事人没有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作证的,由人民法院先行垫付。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关于证人出庭作证误工费的支付问题,在刑事诉讼中,证人出庭作证误工费;在民事诉讼中,由败诉一方当事人负担,若是当事人申请证人作证的,由该当事人先行垫付;当事人没有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作证的,由人民法院先行垫付。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中第206条对于条文中的具有“正当理由”的情形规定如下: 1、在庭审期间身患严重疾病或行动极为不便的; 2、居所远离开庭地点且交通极为不便的; 3、身处国外短期无法回国的; 4、有其他客观原因,确实无法出庭的。 对于本应强制出庭的证人如若出现了上述情形也是可以通过其他不出庭的方式提供证据,体现了诉讼便宜主义和一定的人文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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