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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股东股份转让分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转让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 2、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转让分为对内部股东的股权转让和对外股权转让 ...
上市公司股份的转让方为国有及国有控股金融企业的,转让方在确定受让方后,应当及时向财政部门报送以下材料:(一)转让方案的实施及选择受让方的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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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双方签署有效的股份转让协议; 2、公司其他股东同意转让的书面声明(或股东会决议); 3、修改后的公司章程; 4、出让方“完税证明”——因为股份转让价格和股份取得成本之间的差额,需要交纳所得税,去地税局缴纳后取得。 有些地方的工商局还要求股权转让款已支付(有的要求支付50%)的证明,比如银行记录等。
1、双方签署有效的股份转让协议; 2、公司其他股东同意转让的书面声明(或股东会决议); 3、修改后的公司章程; 4、出让方“完税证明”因为股份转让价格和股份取得成本之间的差额,需要交纳所得税,去地税局缴纳后取得。有些地方的工商局还要求股权转让款已支付(有的要求支付50%)的证明,比如银行记录等。法律依据《公司法》。
转让方转让上市公司国有股份需要报财政部门审批的,报送材料应当包括:(一)转让上市公司股份的申请书,包括转让原因、转让股份数量、持股成本、转让价格确定等内容;(二)上市公司股份转让方案和内部决策文件;(三)转让方基本情况及上一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四)上市公司基本情况及最近一期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和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五)转让上市公司股份对公司控制权、公司股价和资本市场的影响;(六)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文件。财政部门应当对转让方报送的材料进行认真审核,确定是否同意上市公司股份转让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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