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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同居关系的解除,可以采取两种方式: 一、协议解除同居关系事实婚姻的男女双方在无法继续生活在一起时,可以协商解除同居关系,如果还存在子女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一条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如果是双方无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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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双方均无配偶之间的同居。根据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也就是说,双方无须去法院办理解除同居关系,自行解除同居关系即可。但是对于“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也就是说,如果双方对解除同居关系后的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无法达成协议的,起诉到法院,法院是可以审理判决的。单独的请求解除同居关系,法院不会管。 2、有配偶者与无配偶者之间的同居。但“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同居关系,属于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也就是说,只要是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想要解除同居关系的,可以去法院起诉办理解除同居关系,不限于因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范围。 3、双方均有配偶者之间的同居。此种情况与第二种情况相似,因此也可以到法院起诉解除同居关系并分割财产,判决子女抚养的问题。 通过学习了110ask.com小编为大家带来的这篇文章,我们了解清楚了解除同居关系子女抚养费判决书范本格式要求是怎样的。在判决书中,应该交代清楚解除同居关系的双方信息以及子女的抚养问题。以上就是110ask.com小编的总结,感谢阅读。
标题说是同居,内容说是结婚了。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解除同居关系有两种方式,协议和诉讼。协议解除同居关系,需要双方就子女监护权、财产分割等内容达成一致,形成纸质解除同居关系协议,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诉讼解除同居关系是因为你不能就孩子或财产达成协议。你需要携带起诉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对方的居住证或户籍证明到对方经常居住或户籍所在地的法院起诉。诉讼过程中可以调解。如果双方调解成功,案件将通过调解结案,法院将制作调解书。调解书自后者签收之日起生效,不能上诉。如果双方不能调解,法院将依法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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