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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双方均无配偶之间的同居。根据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也就是说,双方无须去法院办理解除...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一条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如果是双方无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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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同居关系有两种方式,协议和诉讼。协议解除同居关系,需要双方就子女监护权、财产分割等内容达成一致,形成纸质解除同居关系协议,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诉讼解除同居关系是因为你不能就孩子或财产达成协议。你需要携带起诉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对方的居住证或户籍证明到对方经常居住或户籍所在地的法院起诉。诉讼过程中可以调解。如果双方调解成功,案件将通过调解结案,法院将制作调解书。调解书自后者签收之日起生效,不能上诉。如果双方不能调解,法院将依法作出判决。
解除同居关系的协议有效吗,同居关系解除债务?同居关系只是事实关系而非法律关系,所以不用解除。因同居产生的财产纠纷属于法律关系,双方可以约定分配,协议生效后可要求履行,属于民事合同。一方违约,另一方可以起诉要求履行或要求承担违约责任。约定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禁止性规定,不得损害第三方合法权益、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1.同居关系的性质。同居是指没有婚姻关系的男女二人之间稳定的包括性生活在内的共同生活。同居包括三个构成要件:1、同居的主体是一男一女;2、需要有包括性生活在内共同生活;3、男女双方没有缔结婚姻关系。关于同居关系的性质,不可一概而论。如果同居的双方当事人都没有结婚,二人的同居关系虽然不为法律所提倡,但是也没有违背法律的禁止性规定,那么是合法的。非法的同居关系是指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情况,这种情况已经侵害了配偶合法的权益,也是我国婚姻法所明文禁止的。2.同居关系的解除。当事人起诉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人请求解除同居关系,属于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从此条含义看,只有符合“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法院才受理,并予以解除。这就是说,通常情况下,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如果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同居关系,属于“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解除。在这种情形下,男女同居是非法的,是不被法律认可的。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这就是说一般的同居关系可以自然解除,除非涉及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法院才受理。符合事实婚姻构成的同居关系的解除。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这即是说,同居关系构成事实婚姻的,则同居关系的解除需要参考离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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