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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暑降温费总局是没有明确规定的,各地一般是规定企业所得税前有扣除标准,但对于方面是要并入征税的,因为不是免税收入。对于餐补是有免税规定,发[...
降温费、高温费属于防暑降温费用,在个人所得税征收过程中不允许扣除。《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法规》国税发[1994]89号二、关于工资、薪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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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防暑降温费总局是没有明确规定的,各地一般是规定企业所得税前有扣除标准,但对于个税方面是要并入征税的,因为不是免税收入。 2、对于餐补是有免税规定,国税发[1994]089号文件规定不征税的误餐补助,是指按财政部门规定,个人因公在城区、郊区工作,不能在工作单位或返回就餐,确实需要在外就餐的,根据实际误餐顿数,按规定的标准领取的误餐费。一些单位以误餐补助名义发给职工的补贴、津贴,应当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如果是实际发生的餐补,并符合规定是可以免征个税的。
防暑降温费总局是没有明确规定的,各地一般是规定企业所得税前有扣除标准,但对于方面是要并入征税的,因为不是免税收入。对于餐补是有免税规定,发[1994]089号文件规定不征税的误餐补助,是指按财政部门规定,个人因公在、工作,不能在工作单位或返回就餐,确实需要在外就餐的,根据实际误餐顿数,按规定的标准领取的误餐费。一些单位以误餐补助名义发给职工的补贴、津贴,应当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如果是实际发生的餐补,并符合规定是可以免征个税的。
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享受防暑降温费。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用人单位支付的防暑降温费,虽然是用人单位向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工作的劳动者支付的津贴,但是是在福利费项下列支,属于职工福利,工伤职工遭受事故伤害前岗位享有防暑降温费的,在高温天气同岗位劳动者职工支付降温费的,工伤职工也应当享有。《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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