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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
满足条件可以。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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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租房者能提供正式合法的房屋租赁合同等相关证明,可以提取公积金支付租金。按照法律规定,租金支出超过家庭工资收入一定比例的部分,可以提取公积金。提取时需要提交收入证明、租赁合同等。
需要符合提取政策就可以提取。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职工以承租公租房、廉租房为由申请提取,管理部应在北京市住建委公积金官方网站“住房保障”模块对承租事实进行核实。经核实无误,职工只需提供如下四项材料,可提取本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1.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2.承租发票(收据)原件及复印件;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提取申请人银行储蓄存款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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