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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45天。一审:六个月内二审:三个月内。第四十三条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
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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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审理期限:自受理之日起45日内;案件复杂,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最长可延长15天。也就是最长60天。劳动争议调解组织自收到调解申请之日起15日内未达成调解协议的,当事人可以申请仲裁。仲裁委员会自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劳动争议诉讼。
劳动仲裁的审理期限,根据法律规定: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 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劳动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
劳动仲裁的结果一般是自案件受理之后四十五日内结束。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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