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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以下就是工伤认定结果出来前工资的计算标准: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具体细节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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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规定,工伤伤残等级评定之前属于停工留薪期,是发放原工资待遇的,工伤伤残等级评定之后就不再发放原工资待遇了,公司的做法并不违法。 2、但是,在工伤伤残等级评定之后,受工伤的职工可以享受伤残待遇。(1)六级伤残的话,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16个月的工伤人员本人工资。(2)如果工伤人员保留与用人单位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那就是正常领工资。如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相当于工伤人员本人工资的60%,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本市职工最低月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3)经工伤人员本人提出,该工伤人员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六级伤残为15个月的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
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工伤认定下来前的工资发放答案如下《工伤保险条例》中所说的工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六十四条规定,有两块: 第一是工资总额:指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 第二是指“本人工资”也就是一次性工伤伤残补助金中所指的“工资”,是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这一个原则上以医院出具的休息时间为依据。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在实际生活中,很多企业都实行“底薪绩效(或是计件)”工资的形式,故工伤以后停工留薪期工资就出现了不同的支付方式。以我们处理的为例,一般都是让企业按“底薪相关福利”来支付,计件工资一般就不支付了,绩效工资这一块看情况定,求个在职员工平均数发也行。如果底薪高的话,那绩效这一块不发的也有,但总的来说,每月支付的停工留薪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也有按最低工资80%支付的)。各地都应该有相关的文件依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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