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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你单方面是无法将名字变更的。 2、如果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你爷爷、你父亲和他的兄弟姐妹平均分割。 3、没有尽到照顾义务的,可以适当...
可以的。只要房产是在被执行人名下的。但现实中如果只有一套住房,没有其他住处的,法院处于社会稳定的考虑,一般没法执行。可以拍卖,签订了委托拍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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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看具体的房屋价值和债务金额,符合下列条件时可以强制执行: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查封、扣押、冻结人民法院民事执行财产的规定》第七条,被执行人名下唯一的房屋超出被执行人及其扶养家属生活必要范围的,人民法院可以执行。2、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条,在执行金钱债权时,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被执行人以执行标的是本人及其赡养家属维持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为由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一)被执行人有赡养义务的人名下有其他可以维持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的;(二)执行依据生效后,被执行人为逃避债务转让其名下其他房屋的;(三)申请执行人按照当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被执行人及其赡养家属提供居住房屋,或者同意参照当地房屋租赁市场平均租金标准从房屋变价中扣除五至八年租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六条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 第七条对于超过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房屋和生活用品,人民法院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在保障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最低生活标准所必需的居住房屋和普通生活必需品后,可予以执行。
如果是唯一的房产,法院只能查封,一般不会拍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六条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 第七条对于超过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房屋和生活用品,人民法院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在保障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最低生活标准所必需的居住房屋和普通生活必需品后,可予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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