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项目法人、监理单位、承建单位应建立有效的沟通渠道,往来的信息必须以书面形式及时交换,各自建立健全工程档案以备考查。...
监理单位必须掌握必需的技术资料和信息,逐步配置实验和技术保障系统,并具有分析、研究建设过程中的各种问题和提供咨询服务的能力。...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监理单位应依据监理合同规定的监理业务,设置项目监理机构。承担工程施工阶段的监理,应设现场监理机构,配备相应的人员和设备,开展现场监理。
项目法人应按监理合同履行职责,为建设监理创造良好的监理环境,及时提供按合同规定的全部资料和设施。
监理单位在质量控制方面的职责:(一)审查分部或单位工程施工技术措施和施工方法,批准特殊技术处理措施及特殊施工工艺;(二)对每道转换工序开工前,检查签发检验通知书;(三)对关键部位的施工进行现场监督,检查隐蔽工程记录;(四)对不符合质量要求或原始记录数据不全的工程,责成承建单位复查、返工,不验收,向承建单位提出更换项目承包人的建议;(五)检查用于工程的材料和机械设备,制止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材料或设备投入使用;(六)检查、监督承建单位在工程建设中的安全防护措施,对重大工程质量事故和重大伤亡事故原因提出分析意见;(七)组织签订中间交验书,组织单位工程竣工和全部工程竣工预验收,协助有关单位编写竣工报告,参加由项目法人或项目法人主管上级主持的竣工验收和会签维修证书。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439人已浏览
276人已浏览
693人已浏览
20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