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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养女有没有继承权,首先要看养父母生前有没有遗嘱,如果有遗嘱,那要以遗嘱为准,如果没有遗嘱,就会按法定继承序位来继承,养女就是遗产的第一序...
收养关系成立后,养子具有亲生子女的一切权利,可以继承养父母的财产。当和亲生父母相认后,只要收养关系还存在没有解除,那么就具备权利,具备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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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少人认为:子女虽然给别人收养但仍是父母的亲骨肉,显然能继承自己亲生父母的财产。但这种认识却是错误的。由于收养关系的建立,养子女也就失去了对生父母的遗产的继承权。因为《婚姻法》第二十条规定:"养子女和生父母间的权利和义务,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但根据《继承法》第十条的规定,被收养人对养父母尽了赡养义务,同时又对生父母尽义务较多的,可以分得生父母的适当的遗产。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子女是法定继承中,被继承人的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其中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根据这个规定我们可以知道,养女也是可以继承养父母的遗产的。
关于养子女能否继承亲生父母遗产的问题,我国法律也有比较明确的规定: 1、《婚姻法》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养子女和生父母间的权利和义务,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收养行为使得权利义务关系发生了转移,养子女与养父母有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而与生父母间解除了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此,养子女只能继承养父母的遗产,而不能继承生父母的遗产,除非解除收养关系,恢复与生父母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2、《继承法意见》第十九条规定:被收养人对养父母尽了赡养义务,同时又对生父母扶养较多的,除可依《继承法》第10条的规定继承养父母的遗产外,还可依《继承法》第14条的规定分得生父母的适当遗产。 3、需要指出的是,《继承法意见》第三十一条规定:依继承法第十四条规定可以分给适当遗产的人,分给他们遗产时,按具体情况可多于或少于继承人。 从上文的分析中可以看出,即使作为养子女也是对养父母的遗产享有继承权的,但养子女要想自己的权利得到更好的保护,最好是在建立收养关系的时候,就办理相应的登记手续或者进行公证,这样才能让收养关系合法化。但作为养子女一般情况下是不能再继承自己亲身父母的遗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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