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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治安处罚决定书有以下,1、《治安处罚决定书》送达给当事人的时间,按处罚种类、程序以及当事人是否能够联系等情况来确定。如能够当场送达的,应...
治安处罚决定书的内容一般包括:1、首部,标题、编号、当事人的基本情况(有委托代理人的应写明其基本情况);2、正文:包括事实、理由、依据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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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六条的规定,公安机关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的,应当制作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书。决定书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一)被处罚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件的名称和号码、住址; (二)违法事实和证据; (三)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四)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 (五)对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六)作出处罚决定的公安机关的名称和作出决定的日期。决定书应当由作出处罚决定的公安机关加盖印章。
公安机关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的,应当制作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书。决定书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一)被处罚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件的名称和号码、住址。 (二)违法事实和证据。 (三)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四)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 (五)对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六)作出处罚决定的公安机关的名称和作出决定的日期。
当事人签收才算治安处罚决定书。按照我国行政处罚法的有关规定,行政处罚必须出具处罚决定书,否则,处罚行为违反法律规定,可以认定程序无效。治安处罚决定书一般是直接送达,在一定的条件下也可能是邮寄送达或者是见证送达,以当事人收到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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