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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伤员工在做完鉴定后,用人单位依据伤残鉴定等级,支付相应的伤残赔偿就可以的。 2、《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员工工伤鉴定证明内容有哪些?如...
1)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2)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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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工伤认定办法》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的,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期限内申请工伤认定的,受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可以在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一年内,直接按照本办法第三条的规定申请工伤认定。《条例》指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并提交劳动合同复印件或者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医疗机构出具的伤后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鉴定)。员工或其直系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用人单位应当承担举证责任。用人单位拒不举证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以根据受伤职工提供的证据作出工伤认定结论。
需要等劳动能力鉴定下来再辞职,如果工伤鉴定没做员工离职,辞职时间跟你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多少都有关系。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者因工负伤或非因工负伤以及疾病等原因,导致本人劳动与生活能力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由劳动能力鉴定机构根据用人单位、职工本人或者亲属的申请,组织劳动能力鉴定医学专家,根据国家制定的标准,运用劳动保障的有关政策,运用医学科学技术的方法和手段,确定劳动者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一种综合评定的制度。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21条的有关规定,工伤职工进行劳动能力鉴定,首先,应该经过治疗后,伤情处于相对稳定状态,这样便于劳动能力鉴定机构聘请的医疗专家对伤情进行鉴定;第二是职工经工伤治疗后,发现因工伤的原因造成职工身体上的残疾;第三是工伤职工的残疾影响到职工本人的劳动能力,在这种情况下,工伤职工应该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提交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工伤认定决定是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根据国家的政策、法规的规定,确定职工受伤或者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范围,是否符合工伤的基本条件的书面决定。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是指职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到工伤保险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治疗过程中,由医院记载的有关工伤职工的病情、病志、治疗情况等资料。劳动能力鉴定机构据此审查工伤职工的伤情是否处于稳定状态,能否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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