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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偿标准: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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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具体介绍一下 一、首先,每个地方的赔偿薪资标准是不一样的。 二、赔偿标准: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七个月的本人工资,本人工资低于本地的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工资标准元计算。(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解除劳动合同时,还有伤残就业补助金和医疗补助金共计4个月的本省社平工资。 3、还有误工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期间的护理费、伙食补助费等等赔偿项目(用人单位支付) 三、具体算法: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7月×本人月工资 2、工伤就业补助金:(本省社平工资)×2月 3、医疗补助金:(本省社平工资)×2月 4、停工留薪期工资:治疗时间×本人月工资 5、住院期间护理费:治疗天数×120元(按当地劳动部门标准) 6、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治疗天数×30元(按当地劳动部门标准) 7、医药费:公司支付 8、交通费:按实际(协商) 9、鉴定费检查费:按实际"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既然已经确认是十级工伤,那你可以享受七个月本人工资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这一个由社保局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如果你不想在那里做了,解除劳动关系,还有一次性工伤伤残补助金(这个也是由社保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这个必须由厂里支付,这两项有地区差别。
回复时间:09-2709:36第一,先和用工单位协商看能否协助办理和给付工伤赔偿。 第二,单位不配合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第三,具体赔偿标准如下: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6个月本人工资; 2.一次性伤残医疗补助金:14个月大连市上一年度社平工资即 14*3664=51296; 3.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24个月本人工资;(2和3需要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享有) 4.剩余的就是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食宿费、康复治疗费、假肢及辅助器械费用;这些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5.护理费、停薪留职工资由单位支付。 以上1. 2. 4.三项由工伤保险支付。 建议找单位办理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对宁波市工伤的工资规定: 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第三十四条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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