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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送达回证,关于填写,需要注意:供人民法院送达民事诉讼文书时,由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签名或者盖章并记明收到日期用。 送达诉讼文书必...
司法机关根据需要邀请的到场观察监督某项诉讼行为的实施,必要时可以作证的与本案无利害关系的人。又称在场见证人。证人由案件本身决定,不能任意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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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送达诉讼文书,应当直接送交受送达人。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送达诉讼文书,应当直接送交受送达人。受送达人是公民的,本人不在交他的同住成年家属签收;受送达人有诉讼代理人的,可以送交其代理人签收;受送达人已向人民法院指定代收人的,送交代收人签收。受送达人的同住成年家属,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负责收件的人,诉讼代理人或者代收人在送达回证上签收的日期为送达日期。第九十二条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人民法院直接送达诉讼文书有困难的,可以交由国家邮政机构(以下简称邮政机构)以法院专递方式邮寄送达,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受送达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受送达人指定的代收人同意在指定的期间内到人民法院接受送达的 (二)受送达人下落不明的 (三)法律规定或者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中约定有特别送达方式的。
法院的送达回证有固定的格式,基本的内容都已经由法院填写,受送达人只要在“受送达人签名或盖章”一栏中填写本人的姓名并注明实际收到日期就可以的。 另外,如果受送达人是单位的,应该由法定代表人签名或加盖单位公章;如果是由代理人签收的,则应在“代收人及代收理由”一栏中填写代收人姓名,并可以注明是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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