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不同的合伙企业形式有着不同的债务承担方式: 1、普通合伙企业的新合伙人需要承担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 2、特殊普通合伙企业的新合伙人需要承担...
在英美法系中,新入伙的合伙人无论是普通合伙人还是有限合伙人,对入伙前的合伙债务都以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其法理在于:入伙人对入伙前的合伙事务行...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退伙人需承担退伙前的合伙债务。根据《合伙企业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合伙人退伙,其他合伙人应当与该退伙人按照退伙时的合伙企业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退伙人对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负有赔偿责任的,相应扣减其应当赔偿的数额。退伙时有未了结的合伙企业事务的,待该事务了结后进行结算。第五十三条规定,退伙人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三条新合伙人入伙,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 订立入伙协议时,原合伙人应当向新合伙人如实告知原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第四十四条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协议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所以,你是需要对合伙企业原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但是承担后是可以向原合伙人追偿的。
根据《合伙企业法》第三十八条以及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合伙债务的清偿由合伙企业以其全部财产清偿。如果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由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合伙企业法》第四十条规定,合伙人由于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清偿数额超过本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其亏损分担比例的,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第四十一条规定,合伙人发生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相关债权人不得以其债权抵销其对合伙企业的债务;也不得代位行使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585人已浏览
643人已浏览
172人已浏览
17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