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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需要结合案情体现的有关事实而定,由于你提供的信息太少,需陈述更详尽的情况...
如果是和租车公司签订的协议,需要在原合同中加盖对方公司的公章,才能生效,如果没有加盖的,及时要求对方加盖,避免日后发生纠纷,对方不承认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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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我国《》的规定,合同只要签名或盖章就可以了,只要依法成立的合同就生效,不需要按手印;《合同法》第三十二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合同法》第四十四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2、租赁合同是指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给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在当事人中,提供物的使用或收益权的一方为出租人;对租赁物有使用或收益权的一方为承租人。租赁合同是诺成合同。租赁合同的成立不以租赁物的交付为要件。
需要结合具体情况分析: 一、如果别人直接签购车人的名字,并且在签字时购车人不在场或者并不知道代签行为,那么肯定是无效的。 二、如果代签人有明确的证据证明代签时购车人在场并默示允许,或者有确切的证据证明购车人明知他人代签又不做反对的,则有效。
如果是房东授权的委托人签字,有法律效力。如果没有取得房东授权,不是房东本人签字则没有法律效力。签租房合同应注意的内容: 1、房屋的基本情况。房屋基本情况一方面是指房产本身的状况,包括物业地址、建筑面积;另一方面是指房屋的权属状况,一般是指产权证编号、产权人姓名以及是否设定了抵押等;地产市场研发中心认为,这部分内容作为租赁合同的必备构件,势必需要出租者出示。 2、水电、物业等其他费用承担方式。租赁合同里除了明示租金、押金的支付方式外,还要约定在租赁期内水电、供暖、卫生费等其他费用的承担方式,在北京市合同示范文本中,对于这一部分费用的承担方式均需要做出详细的约定。专家认为,消费者应该就这部分条款做出明确的约定并直接写入合同,可以避免合同到期之后双方产生费用方面的纠纷。 3、房屋的维护、维修。在房屋出租期间,难免会出现家具、家电等生活用具的损坏情况,因此约定房屋维护、维修的权责非常有必要,租赁合同范本里“房屋的维护、维修”约定了业主与求租者两方的责任,保证在租赁内房屋及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处在适用和安全的状态,同时约定设备在自然损耗或因使用不当而造成故障时,两种不同情况的解决方案,以有效避免业主和求租者因为物品损坏带来的纠纷。 4、的具体情况。租房合同中必须标明合同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解除,这样可以约束业主和求租者的行为,保障双方的权利。在示范文本中,共注明了合同解除的5种情况,其中细化了业主或者求租者单方解约的几项权利,比如业主延迟交付房屋达多久、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影响求租者安全等等,求租者可以单方解除合同、求租者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多久、欠缴费用、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等业主可以单方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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