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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款购房是可以认定为债务人财产的,因此全款购房属于破产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二条 下列财产不应认定为...
全款购房不属于破产财产。 1、以其破产清算时的资产折算其他费用后作为债务清偿款。 2、首先带购房合同等到相关部门反映,看适合答复。 3、然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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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财产不属于破产财产:(一)债务人基于仓储,保管,加工承揽,委托交易,代销,借用,寄存,租赁等法律关系占有,使用的他人财产;(二)抵押物,留置物,出质物,但权利人放弃优先受偿权的或者优先偿付被担保债权剩余的部分除外;(三)担保物灭失后产生的保险金,补偿金,赔偿金等代位物;(四)依照法律规定存在优先权的财产,但权利人放弃优先受偿权或者优先偿付特定债权剩余的部分除外;(五)特定物买卖中,尚未转移占有但相对人已完全支付对价的特定物;(六)尚未办理产权证或者产权过户手续但已向买方交付的财产;(七)债务人在所有权保留买卖中尚未取得所有权的财产;(八)所有权专属于国家且不得转让的财产;(九)破产企业工会所有的财产。
一、哪些属于破产财产破产财产是指破产宣告时及破产程序终结前(视所采立法原则而定),破产人所有的供破产清偿的全部财产,其着眼点是财产的构成与来源。根据我国《企业破产法》第三十条,企业破产财产包括两部分:一部分是债务人(申请破产的企业)在破产申请受理时所有的或者经营管理的全部财产。根据《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由国家授权企业享有处分权的资产也属于破产财产,所以破产财产并不局限于破产人享有所有权的财产;另一部分是债务人在破产宣告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取得的财产。破产宣告说明法院认为债务人的确具备破产原因,是破产人进入破产清算的起点,自此至破产程序终结,该段时间企业取得的财产也为破产财产。二、什么不是破产财产我国法律还规定了破产财产的除外情形。以下几类财产均不属于破产财产:其一,债务人占有但所有权属他人的财产;其二,担保物及担保物的代位物,即如果债务人的财产被设立了担保物权则不再属破产财产;其三,存在法定优先权的财产,如《合同法》第二百八十六条规定,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承包人对所建工程的工程款享有优先权;其四,所有权已发生转移或应当向他人转移所有权的财产。
企业改革与企业破产不是一回事 企业改革一般是在企业发展瓶颈或困境中寻求变革以摆脱目前的状况 是为了企业更好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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