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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应当建立健全校园安全制度。学校应当主动配合公安机关维护校园周边治安,对校园内及周边扰乱教学秩序或者侵害未成年学生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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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应当保障未成年学生的饮食安全,向未成年学生提供的食品、饮用水以及玩具、文体用品应当符合国家、地方或者行业的卫生、安全标准。
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履行下列职责:(一)执行有关保护未成年人的和政策,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二)制定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三)研究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向本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提出未成年人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四)接受对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行为的举报、投诉、控告,移送有关机关予以查处;(五)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进行调查、研究,交流和推广经验;(六)建立未成年人保护重特大事件联席协商制度;(七)有关未成年人保护的其他工作。
父母或者其他应当预防、制止未成年人的下列行为:(一)吸烟、酗酒;(二)旷课、夜不归宿、离家出走、、沉迷网络等不良行为;(三)阅读、观看、收听、收集或者传播宣扬含有淫秽、色情、凶杀、暴力、恐怖和封建迷信等内容的报刊、图书、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以及网络信息;(四)偷盗、破坏公共财物及损害他人合法权益;(五)赌博、吸毒、等违法行为;(六)其他违反和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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