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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索赔施工索赔成为承包工程管理中的一项专门内容,所以应提高业主和承包商对工程索赔的认识,加强对索赔理论和方法的研究,认真对待和搞好工程...
工伤认定也好,工伤等级鉴定也好,归根结底是要进行工伤待遇赔偿,确保当事人合法权益得到有效落实,不受侵害。 对于申请工伤待遇赔偿从期限上来看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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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索赔技巧一:复印封存病历资料要及时。发生医疗纠纷后,第一步需要做的事情是保管、复制或封存病历资料,法律术语叫"证据保全"。技巧二:行政调解与司法救济可选择。医疗事故赔偿行政调解是在卫生行政部门的主持下,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采取说服教育的方法,促使医疗机构和患者友好协商、互谅互让而达成对医疗事故赔偿的和解协议。技巧三:侵权之诉与违约之诉可选择。当患者到医院就诊,医患之间就存在了医疗契约,医院的医疗行为会因为没有适当地履行医疗义务而构成违约,也会因为侵害了患者的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而构成侵权。为此,在审理医疗损害赔偿案件中,对医院方损害赔偿责任的追究,既可以违约而追究违约损害赔偿责任,也可以侵权追究侵权损害赔偿责任。
农民工工伤索赔注意事项: 1、签订、保留相关证据签订劳动合同是非常重要的,劳动合同能证明你和用工方存在劳动关系,一旦出现,伤者就可以直接申请,依法按程序维权。考虑到部分农民工都没有劳动合同这一现状,农民工应该注意保留双方确实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如每月的工资条、工友的证言等。此外,出事后及时向有关部门报案,也是最有力的证据之一。 2、找准起诉对象很多农民工进城务工都是托老乡或熟人,一旦出现事故,他们往往说不出自己的“东家”是谁。比如很多建筑工程经过层层转包,直接对某个农民工负责的是工头,但是一旦出现工伤事故,无论是责任本身,还是赔偿数额,工头个人都是承担不了的,所以务工人员一定先要弄明白建设单位、总承包人、分包人、发包人以及实际施工人都是谁,这样才会便于农民工来法院起诉。 3、七种情况下属于工伤根据我国《新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目前大部分施工方在最低利润后中标,导致施工方在结算时想尽一切办法多要一点。从发包人的角度来看,施工方常用的几种结算技巧可供参考。1、虚报工作量。认真检查工作量可以避免;重复报量,重复报洽商。同一变更的内容往往有两个以上的谈判变更;3、曲解合同条款;四、谈判部位模糊。一个施工单位上报预算,利用谈判模糊的部位和施工单位结算人员对施工现场和工作态度不熟悉,通过谈判多花了600多万元;5、涂改谈判内容;6、改变定额编号;7、对于人工费收费的项目,改变定额人工费含量,增加工程造价;8、改变预算软件自动计算的工作量,如高层建筑超高费用等;9、虚增工作项目;10.其他不光明的手段。律师建议:1。施工方结算时多报的情况是环境造成的,因为审核方总是有一定的审核空间。实事求是的报纸也会被审查。上述情况也是存在的,但究其原因,也是各为其主,各尽其职。但是只要不违反定额规定,文件精神,双方都可以过得去,达到最高水平,这也是我们做造价人员所追求的最终目标。3、每一个问题都要辩证地去看,发包人和承包人的地位不同,施工方往往处于弱势地位。当然,最终还是要注意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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