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公司注销后需要根据不同情况来确定诉讼主体: 1、企业被注销登记时,清算主体或第三人在工商管理部门承诺企业注销登记后遗留的债权债务由其负责的,...
1.公司在诉讼过程中不宜进行注销登记。 2.在公司涉及的债权债务关系还在法院诉讼期间,若公司进行注销登记,则无法保证对该案所涉及的债权债务关...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如果公司注销了,不能起诉。公司注销也就意味着公司法人资格消灭,而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需要有明确的被告,已经注销的公司,因主体已经消失,并不符合条件,所以是无法起诉该公司的。 2、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公司注销后,没有法人,不能起诉法人。当事人可以起诉公司股东维权。公司注销后,未清算或者破产的,以公司股东、发起人或者出资人为当事人;公司经过清算或者破产程序,公司债务视为处理。如果有未结清的债务,应以从公司取得清算资产的股东为诉讼主体。《最高法院关于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六十四条企业法人解散的,依法清算注销前,以企业法人为当事人;未依法清算注销的,以企业法人的股东、发起人或者出资人为当事人。
如果公司注销后以股东为被告,那么会出现这种问题,假设上市公司因故被注销,则全国数万股东可能会成为被告,这在司法实践中是无法实现的。或者我观点有不足之处,但并非没有可能。另外,公司法192条规定关于由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这设定的是一种义务呢,还是一种权利。如果是股东的一项义务,赵先生所述或有理由,但如果是一项权利,那当然股东就有一种选择,当股东没有履行时未必就要承担责任。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84人已浏览
639人已浏览
248人已浏览
27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