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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吉林省房屋买卖合同需要出具以下资料: 1、房主提供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如夫妻双方户口不在一起需提供结婚证) 2、房屋买卖合同 3...
关于房屋买卖合同卖方要提供什么资料:二手房过户需要准备的资料: 1、买方:本人到场,提供有效身份证件、房屋买卖合同。 2、卖方:持有效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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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房屋买卖转让合同需要注意: 1.最主要的应该看两证,一个是国有土地使用证,一个是预售许可证。一定要看原件。要看清楚您所预购的房屋是不是在预售范围之内,以确保将来顺利的办理产权证。商品房预售,开放经营企业应当与消费者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预售人应当在签约之日起三十日内持商品房预售合同向县级以上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2.必须要求承诺办理产权证的时间。明确房产证办理的具体时间以及无房产证、迟办房产证的违约责任。出卖人应当协助买受人于房屋交付之日起或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办理产权登记手续。(第一阶段,开发企业应当在交付使用后60日内将需要由其提供的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送产权登记机关;第二阶段的30日里,由买受人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3.应注意新建商品房应取得《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后方可交付使用,无《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的,公安部门不予办理入户手续 4.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商品住宅交付使用时,应当向消费者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并按《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保修责任。
房屋买卖合同需要注意以下内容: 1、签订合同的行为人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合同内容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 3、不要违反法律和公共利益。 因此只要三方私下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不符合条件,任何一方都不得退房。如不履行,将产生法律后果或按违约金处罚或继续履行。 交易双方还必须要注意,没有房屋权证的房屋是不允许上市的,所以仅仅通过签订买卖合同和公证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首先,消费者有购买商品房意向时,要仔细查阅房屋所在楼栋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和开发企业在销售现场公示商品房的销售信息,确认所购买的商品房是否处于可售、在建工程抵押可售、现房销售状态。如果发现房地产开发企业和经纪机构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可以拒绝其以内部登记、VIP卡等形式,收取的排号费、诚意金、认筹金、、融资、借款等任何预订性质的费用。其次,买卖双方应当签订印有唯一编号及防伪标记的合同,经备案的网签合同是办理房屋产权登记的必要条件。合同签订前,需要查阅网签合同内容,是否与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销售现场备案公示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含补充协议)内容一致。同时,对于开发企业发布的房地产广告(含楼书、宣传单页等)一定要认真阅读,不要轻信售楼人员的口头承诺,对广告中载明的内容和其他承诺,可要求在合同附件中明确约定。如果在商品房交易过程中发现违反上述提示内容进行违法违规经营的,可向房地产管理局、工商、消协等有关职能部门咨询或投诉,相关部门将依法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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